公共藝術不僅是一種美學的展現,更是社會性的實踐。透過公共藝術設置及計畫辦理,將環境、人文和社區空間巧妙串聯,賦予公共空間新生命和意義。為促進公共藝術的蓬勃發展,文化部每兩年舉辦一次公共藝術獎,繼續肩負著引領城市與社區美學品質提升的使命。
第九屆公共藝術獎在獎項與獎勵內容上帶來了多項新變化,分為兩計畫類型、三大類別,共徵選九個獎項。今年度新增了行政類獎項,強調行政人員對公共藝術推動的關鍵作用。從政策制定到作品維護,他們的參與將使公共藝術環境得到全面提升。公共藝術的推動需要優秀的藝術家,更需要有力的行政支持,新設的行政類獎項希望引領更多行政機關和承辦人員參與公共藝術工作,從政策制定到作品維護,提升公共藝術水準,繼續展現美學價值。
公共藝術是城市多彩風景的一部分,歡迎各種形式的公共藝術創作投件,在這個公共藝術的盛事中,讓我們共同追尋美的軌跡,重塑城市與社區的文化風貌!立即踴躍報名參賽,共創台灣公共藝術新時代。
—第九屆公共藝術獎 徵件資訊—
►報名日期:113年6月13日上午10點至7月15日下午5點
►報名資格:於民國110年及111年間完成備查之公共藝術(案)與計畫。
►獎項規劃:
依法設置→
【設置計畫類】:卓越獎、環境融合獎、教育推廣獎、藝術創作獎、教育推廣獎、藝術策劃獎。
【行政類】:興辦機關(構)優良承辦獎、管理維護獎
自行辦理→ 藝術實踐獎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辦理。於報名表單上填寫計畫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報名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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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至文化部公共藝術獎官方網站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