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在台北及高雄迅速延燒,同性戀團體希望台灣政府可以合法同性戀的婚姻制度,同性婚姻合法化是讓每個人都有選擇伴侶的權利,但在同性戀族群中他們/她們並未擁有同樣的在法律上的權利及義務,因沒有婚姻的關係,不能一起報稅、不能為對方投保、不能為對方決定重大決定如手術,但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他們/她們就可以合法領養、可以簽定同意書等,行使相同權利和福利。
為了要改變現行同性婚姻合法化,法律必須修法,同性戀朋友為自己權利及義務走上街頭抗爭,荷蘭是全世界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從2000年起近25000對同志登記結婚,當我2005年在荷蘭就讀硏究所時,我的學長是來自黎巴嫩,因中東國家同性戀是不被允許的,所以他在荷蘭認識他的男友,繼續留在荷蘭生活。當然也有更多具有能力和創造力的人為了追求自己幸福和愛人到荷蘭登記結婚在此落地生根。
荷蘭除了合法同性婚姻、紅燈區和大麻咖啡館也是世界開放的標地,荷蘭當代社會的價值觀與生活態度,使荷蘭的政策走在世界的前端,展現荷蘭自由開放的象徵,紅燈區特區管理、合法大麻以幫助人們戒除高成癮的海洛英、古柯䶨等毒品,也讓年輕的成癮者數量大為降低。
我曾經走訪歐洲紅燈區,包括荷蘭鄰近巴黎、布魯塞爾、安特衛普、法蘭克福和漢堡。觀察後發現荷蘭阿姆斯特丹、Utrecht和法蘭克福規劃完善,並不是紅燈區給人髒亂不堪的印象。2002年第3次造訪德國,白天走訪法蘭克福書展,晚上初探法蘭克福紅燈區,雖然看似有極大的反差,但甚於好奇心驅使,讓我步向中央火車站旁的紅燈區,發現一棟一棟以紅藍色燈光當照明,讓每棟建築物變得有姿色,每棟大樓結構都不同,但就像在東區逛百貨公司一樣,一層一層樓往上爬,逛一圈再往上爬,直到頂樓後再往下一層直到底層,換一棟再以相同模式。每棟及每一層都有不同的風景,除了不同樣貌的性工作者之外,每間房間都經過設計,好像有風格設定和燈光的營造,甚至牆上的規劃都有不同的主題,有些房間也看得到德國嚴謹態度設計出具有功能性的機能美學。也看得出來有分德國人,東歐移民及東方人妖區,雖然沒有細數到底有多少間,但這種流覽的模式還真有趣,雖然德國10月並不是太冷,但總是看到那些尋芳客努力的往上爬階梯又一邊流汗,脫衣服後走到路上再穿衣服,這樣的活動也考驗他們的體力。
有人稱荷蘭阿姆斯特丹為色情之都,我的朋友郁君一定會為自己第二個故鄉叫屈,阿姆斯特丹是海港,地處歐洲航海重要的港口,17世紀黃金年代,各國靠岸的水手結束航海的旅程,尋歡作樂乃是一種宣洩,也因不知下一次上船可否靠岸,所以賺了錢就揮霍。在1810年法國統制時期,保守荷蘭新教也首度出現合法妓院,19世紀因缺乏性傳染的知識,梅毒成為絕症,直到20世紀初才有薬可以醫治,同一時期開始出現櫥窗女郎,多為養家活口婦女,以荷蘭人為主。後1980-1990年代有非洲、亞洲和東歐進入荷蘭紅燈區從事性交易活動,2000年荷蘭娼妓合法化,櫥窗內的性工作者仍以個體戶經營,她們透過分租機制向屋主承租,工會制度因應而生,性產業工會以保障性工作者安全、人權、衞生等相關業務,為性工作者取得合法工作權,並以收入課稅。
建於14世紀Oude Kerk 教堂及水壩廣場一帶為紅燈區聚集大宗,以概念設計出名的荷蘭在紅燈區也有不一樣呈現,我也觀察到荷蘭紅燈區的櫥窗、性工作者所穿服裝、性交易空間燈光的營造皆有不同的樣貌,甚至會買IKEA北歐的布織品裝飾窗邊的風景。
在荷蘭另一個城市Utrecht高速公路交流道旁的紅燈區,以船屋的型式經營,二旁的道路規劃人行道、腳踏車及汽車車道。汽車在河岸邊雙向道路行駛,行駛到盡頭還規劃迴轉道,讓汽車再繞一圈,仔細品味,在道路的盡頭還規劃戶外小便斗,方便男性朋友應急所需,這些規劃和貼心的設計,讓荷蘭設計無所不在。
2006年荷蘭政府委託學者進行性產業調查發現人口販賣集團,以非法行徑從事非法賣淫的活動,為了解決不法情事磁生蔓延,阿姆斯特丹展現整合非法態度,2008年9月阿姆斯特丹政府宣佈斥資1500萬歐元(約5億7仟萬元台幣)租下51組櫥窗,這些空間將翻轉紅燈區的面貌,沿著紅燈區窄巷往前走,看到No Sex的招牌,這區的空間釋放給各國金工工作者從事創作、展示與來往訪客交談,設計師為區隔紅燈區與非紅燈區,設計師把櫥窗改為別的色系,並註明Red light District Design讓各國的設計師相互交流,最大的收穫就是建立更廣泛的設計人脈,設計師也因在紅燈區曝光增加知名度,但因設計師作品只能展示,不能販賣,造成設計師很難得到實質的幫助。
另外一個例子荷蘭服裝設計顯然比義大利、法國甚至英國起步較晚,由HTNK 流行時尚招募暨顧問公司(HTNK Fashion Recruitment & Consultancy Agency)及荷蘭流行時尚基金會(Dutch Fashion Foundation),二個民間機構兼負培養國家時尚人才的重負。2007年舉辦化才氣為財氣(Turning Talent into Business)的計劃,挑選16位具有天份的荷蘭服裝設計師, 讓設計師進駐至政府承租18棟建築物的櫥窗 ,河岸旁服裝設計師的時尚作品和穿著性感、姿態撩人的櫥窗女郞比美,這樣結合提昇紅燈區型象。後經側面的了解,紅燈區附近居民並不歡迎這些文創的工作者。這些文創的工作者,也有一種被基金會及巿政府欺騙的感覺,不論過程成敗為何,我們所看到的是阿姆斯特丹政府的決心。
反觀台灣性產業的思考面象,104年年初經由聯合報統計,台灣仍有5處為合法公娼包含桃園、台中、台南、宜蘭和澎湖縣,她們歲月流轉,人老珠黃,她們賺取微簿收入勉強餬口,破舊老建物是他們安身的溫暖場所,她們不知未來為何,也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迄今3年,仍沒有地方首長敢率先成立「合法性交易專區」,如國外的經驗香港一樓一鳯、新加坡芽籠等性產業專區,台灣應向荷蘭學習荷蘭紅燈區就是化暗為明,工會組織,健檢制度以公權力強勢介入就可以達到管理效果,我也曾經多次參加日日春協會的活動,他們為了性工作者爭取權利及合法保障不遺餘力。如果台灣能夠規劃合法性交易專區,讓日日春協會邀請建築師、室內設計師及燈光設計師甚至服裝設計師一起合作展現台灣社會設計另一個面象的創造力。
Text 、Photo / 龔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