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進行中的台北公共住宅政策,除了建築面,尚有需多營運及社會面議題必須討論,長期關注社會住宅議題,也參與台北公共住宅政策討論的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黃麗玲副教授,與La Vie 分享目前國外的營運模式、以及台北又正面對哪些挑戰?
建立屬於台灣自己的制度
針對混居住宅的整體高度及戶數?黃麗玲提出了首爾研究院金秀顯院長的觀察,對方認為由於台北在起步階段,高密度集合住宅是必要的,但高密度住宅該如何管理,則需要思考。「但我們還沒好好去談這件事,混居要怎麼混?歐洲因為都市文化,可以實施到完全混居。但在韓國,目前要混居在同一棟可能很困難,分棟混居是比較可行的形式。住宅議題有趣的就是這些,而不是照念數字,或是該住幾個單位,這些討論才是跟社會文化相關的。」
黃麗玲認為這幾年引進國外案例討論,已到一個門檻。「第二個階段要討論我們自己的模式是什麼?要地政、不動產開發、金融、管理、社福來一起討論!」因為各國擁有各自的政治、文化語境,不可能直接移植國外制度,如何找到屬於台灣自己的模式、建立制度,是台北也是台灣未來將面臨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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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模式
韓國目前社會住宅比例為為6.5%,自1989年後啟動以租賃為主的社會住宅政策,近幾年也開始銷售房產,所得收入補貼社會住宅。目前負責社會住宅政策的單位則為全國性的韓國土地住宅公社(LH)及負責首爾的首爾住宅公社(SH),首爾住宅公社的資金來源包括政府補貼、土地開發(包括徵用民地開發公共住宅)、出售部分房產,但並不要求財務自償、收支平衡,是目前台北交流的模式。不過都發局局長林洲民也表示:「首爾的體制不會全部搬回台北,因為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及城市。」由於立基點不同,故在台北的公共住宅政策中,並不會徵用民地及銷售房產。
首爾住宅公社取得公共住宅的方式包括政府興建、政府購買空宅,此外若是都市更新項目,法規規定在首爾必須提撥20%做為社會住宅興建,此策略與荷蘭類似。
荷蘭模式
荷蘭的社會住宅政策發展至今,已有超過150年歷史,全國32%為社會住宅,但荷蘭的社會住宅主要採低密度開發模式,社會住宅的申請者為年收入34,229歐元,因而與台灣相同,不限於弱勢族群,年輕人也可申請。阿姆斯特丹有主要8個住宅協會(Housing Association),資金來源早期以政府補貼為主,之後慢慢財務獨立,收入來源包括販售的住宅收入及租金,須向政府定期報告。
近年來,荷蘭在都市更新案中,也要求興建一定比例的社會住宅,因此社區中將同時包括一般私宅及社會住宅,避免單一族群形成隔閡。
Text / 彭永翔
Photo / 許翔、Rob t Hart
via / MVRDV
【完整內容請見《LaVie》2016年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