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北藝術村率先以「以藝術村作為方法」為主題,結合全台數十個藝術村的活力與動能發起了台灣藝術村聯盟年會,會中決議要成立一個台灣藝術村聯盟組織。在經過一整年的籌備之後,終於在今年7月「台灣藝文空間協會」(Taiwan Art Space Alliance)正式成立。這個以台灣藝術村、藝文空間的聯盟,將會作為組織藝術村間的橫向運作平台,藉由聯盟的成立健全台灣藝術村與整體藝文環境的需求,是一個以藝術進駐計劃、藝術人才培育、國際文化事務推廣、文化政策諫進做為主要推展目標的藝文聯盟。
藝術行動:節慶與地方振興
2016藝術村年會將以「藝術行動:節慶與地方振興」為主軸,探討藝術、社區、節慶與地方發展的關聯,尋求資源永續的藝術經驗。透過台北|寶藏巖國際藝術村舉辦的兩大專案活動:「環境燈節藝術節」與「混種現場藝術祭」作為案例出發,邀請各界國際重要藝術節總監、策展人、藝術家來台進行座談分享,諸如「中國山西許村藝術節」發起人渠岩、歐洲「綠色藝術聯盟」(Green Art Lab Alliance)創辦人Yasmine Ostendorf、英國「2015年泰納獎」得主Assemble團隊、印尼Jatiwangi Art Factory創辦人Arief Yudi、「日本文化藝術基金會」家村佳代子、菲律賓「馬尼拉藝穗節」藝術總監Andrei Nikolai⋯⋯等國際講者進行專題演講。我們試圖爬梳各方經驗,以他山之石借鏡台灣的土地藝術行動。
兩天的會議圍繞著幾個重點:
● 社區意識與節慶文化活動認同
● 論藝術聚落永續與觀光結合之可能
● 地方振興的機會與挑戰:與文化觀光加乘效益
● 節慶與綠能永續策略
● 節慶(應)留下甚麼?論重要性
在台灣公部門人員的思考,常因為公務龐雜內容又包山包海。讓活動舉辦採用最省事政府採購法招標,號稱是吸引民間參與的方式。但事實真的如此?藝術也能用採購發包的方式處理嗎?我們認知每個場所都是屬於當地民眾,每個案例的關鍵在於當地需要有一個團隊,不管是市政單位、非營利組織還是社會企業,介入者的角色不是指導者,是提供自己專長的協力夥伴,所以有當地團體能延續其行動(執行面及財務循環上)是需評估的因素之一。民間需要的通常是少一點設計,多一點人性。參與者必須有時間蹲點長期觀察地方實質的需求,傾聽之後由下而上的激發出民眾主動參與公共事務中的「導入機制」,尋求提供永續的創意可能。如此才能落實以藝術介入社會的實際功能。並且讓每個人做自己擅長的事,沒有一個成功模式可以直接複製,意識到自己擅長的事,並且用自己擅長的方法提供解決方案。
所有的改變從執行開始,希望政府公部門能傾聽民間需求,別再用節慶式的標案操作模式在台灣複製依一次性的嘉年華活動扼殺民間創意。
Text / 吳達坤
【完整內容請見《LaVie》2016年08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