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公共藝術品誕生的過程,都可以是一篇精彩的真實世界現形記。我們專訪了4 位台灣新世代藝術家及藝術行政人,以開放匿名、暱稱或實名的選項,說出公共藝術咖的真心話!
匿名藝術家
台灣的公共藝術,因為是以政府標案的方式進行,創作方自然而然地成為「廠商」的角色,而創作者的身份也因此淡了些。在這樣的狀態中,為業主服務的需求多了,相對的創作的成分與狀態則少了。又因標案時間通常都在30-45天左右,至少對我而言,在閱讀資料、現場勘查後,思考作品的時間太過壓縮,常常還未消化便已需要將整案企劃細節完成,這也使得藝術創作的成分漸減。在速成的流程中,我認為是一個太過勉強的、為法案而硬做的現象,並不是一個太健康的環境,也造成過多的作品閒置街頭,卻無法與環境融合的現象。
藝術家─藝遊
我認為公共藝術部分的立意,是幫助藝術家藉由承製作品而維持其創作生涯的生活,但目前台灣的公共藝術制度存在著許多問題,首先是近來公共藝術單一標案經費動輒高達數千萬,藝術家個人難以獨立參與,逐漸變成僅少數大公司才能承作的狀況。且此類高達數千萬經費的公共藝術案評審過程過於簡化,缺乏充分透明的討論過程,許多此類案件採用邀請比件的比例偏高,有失公平公開的原則,期望未來的公共藝術制度能更加透明,審議過程能有充分討論的空間,讓公共藝術有更多可能⋯
台灣電力公司公共藝術課長─侯力瑋
在一個為全民提供穩定電力的國營企業,要改變保守的企業文化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氣。然而很幸運的可以透過公共藝術提供全民另一種新的美學體驗,喻肇青教授團隊規劃的環境場域開放結合台灣年輕藝術團隊豪華朗機工、王仲堃噪咖事務所和張立人的作品,不僅翻轉了外界社會大眾的觀感,也同時帶動了另一種企業文化的想像力和未來的可能性。在這種轉變的背後是需要無數個日以繼夜地趕工和清晨才會到家的努力。
藝術家莊志維
在過往參與許多公共型創作和藝術節慶裝置的製作經驗中,時常被包夾在給予經費的「長官」和「民眾」之間,這和過往純粹個人創作的狀態不太相同。這時候的藝術家更像是走出了自己的小世界,嫁入了另外的大家庭中,在面對上有公婆,同時又有眾多親戚盯著的處境中,需要把持住自己的風格和脈絡。原先立意良善,透過資源的挹注讓創作有更多大尺度的可能性,後來卻時常成為服務政治、滿足期待的道具而已,時常要求修改符合長官們的期待。但或許給予藝術家更多的空間,交予創作者的專業,才能帶給大眾更多對於突破既有世界的可能性與想像,回到「美感體驗」的初衷。
採訪編輯/方敘潔
註:圖片僅為公共藝術案例,與文章論述觀點相互獨立。
註:本文不代表La Vie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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